承啟(2425-TW):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21
2.私募資金來源: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3.私募股數:以不超過普通股二仟萬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5.私募總金額:視市場價格而定。
6.私募價格:依據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八成以上)作為本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參考依據,惟實際發行
價格擬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
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現金增資案,擬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決定普通股之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等,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