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買官疑案//檢傳黃傅源:有送禮應無買官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08-04-1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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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慶川、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台電處長黃傅源被控涉嫌買官、送禮一案,昨天上午傳訊黃出庭,訊後釋回。檢方經查證,初步認為兩千萬元買官一事應是誤傳,相關人士證詞則顯示,黃確實有送洋酒禮盒給台電董事姚江臨,至於裡頭是否附有裝錢信封,及送禮動機,仍待進一步調查。

台電公司北北區營業處長黃傅源被指控以兩千萬元買官,為求董事會支持此人事案,還送酒、送錢給董事,台北地檢署前天正式簽分他字案,指定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張介欽偵辦,張並且在當天立即傳訊台電相關人士查證。

檢方前天傳訊的是台電董事長陳貴明、台電董事姚江臨、吳振台、台電北北區副處長邱仁德、台電人力資源組經理許芳玲、黃傅源辦公室鄒姓女職員等六人。

承辦檢察官張介欽依多人證詞,發現確有送酒一事,為避開媒體,昨天上午七時許,先後傳訊黃傅源、姚江臨的秘書高沁蓉、丘智潔,及台電總工會人員練瑞愷、東興工程主管蔡崇發等五人,庭訊在中午十二時許結束。

據悉,針對兩千萬元買官部分,檢方追查消息來源,發現去年六月間,黃傅源與吳振台、邱仁德在某場合聊天時,黃提到有人要花一筆錢爭取副總職位,此談話內容在台電內部流傳,並傳出去後「張冠李戴」,變成是黃要花兩千萬買官。

此外,經傳訊姚、黃辦公室人員查證,也釐清了送禮及退禮的這段細節,不過,對於有無裝錢信封一事,檢方則指還必須再查證。

至於為何要傳訊東興工程主管蔡崇發,據悉,主因是黃傅源曾向政風單位反映,指稱有人挾怨報復,因此以證人身分傳訊蔡查證內情。

此外,檢方偵辦本案一度出現「鬧雙包」情形,先後分案調查的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北檢昨日上午協商取得共識,特偵組退出偵辦行列,將全案移送北檢併案偵辦。

遭記過 陳貴明不提復審

〔記者歐祥義/台北報導〕因為台電副總人事案執行不力遭經濟部記過一支的台電董事長陳貴明昨天表示,整個事件已引起社會過度關注,造成不安,經審慎考慮已決定不提請復審,並向經濟部長官及社會大眾再次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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